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已获2006年5月8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5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3,591,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62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27日,除息日为2006年6月2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股份和高管股的现金股利于2006年6月28日直接划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6层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