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等媒体上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决定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并申请公司股票"深振业A"自2005年11月7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11月17日起复牌。在此期间,本公司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热线电话和电子邮件、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积极沟通。为更充分地听取各方股东意见,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决定延长与流通股东及非流通股东的沟通时间,并顺延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沟通情况、公司股票"深振业A"复牌交易日期、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期及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日期等,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一、原定于2005年11月16日之前(含11月16日)公告的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协商沟通情况和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延期至2005年11月23日之前(含11月23日)公告;
    二、原定最晚于2005年11月17日申请公司股票"深振业A"复牌交易,延期至最晚于2005年11月24日复牌交易;
    三、原定2005年11月25日为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期,现延期至2005年12月2日;
    四、原定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为2005年12月9日14:00时,现延期至2005年12月16日14:00时;
    原定相关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日期为2005年12月6日-12月9日,现延期至2005年12月13日-12月16日,具体投票时间不变(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2月13日-12月16日期间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2月13日9:30-12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等媒体上刊登的《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相关内容相应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参见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等媒体上重新刊登的《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敬请流通股股东注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