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1994年度利润完成情况,董事会建议199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派现金1元。此方案须经1995年5月26日公司第八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执行。
    
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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