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8月16日上午在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31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到8人,实到5人,董事郭元先、李东明、独立董事王方华因公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李永明、独立董事梅月欣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明主持。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部议案均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
    一、审议通过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05年修订)》;
    三、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