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02年3月13日正式受理本司诉《财经》杂志社、 蒲 少平等名誉侵权一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3月5日出版的《财经》杂志刊登了题为《世纪星源症候: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 报表操纵》一文,该文作者蒲少平没有以严谨、求实的态度全面地描述、披露某事 件,而是采取有选择性地使用混淆视听的资料,以自己的主观臆断来推测断言本司 历年财务报表存在操纵行为,严重地损害了本司作为上市公司在广大社会投资者和 监管机构中的名誉和形象。为此,本司已向法院正式起诉该文作者及相关媒体,并 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三、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