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07年7月20日召开通讯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以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以下决议: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证局[2007]85号文的通知,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的整改报告。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的通知,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进行了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三、同意为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美联银行香港分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港币借款提供担保,该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