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股16334945股(占总股本的6.149%)给深圳国叶实业有限公 司。至此,深圳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司法人股全部转让完毕,深圳国叶实 业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司法人股16334945股,占总股本的6.149%。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