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ST星源 项目:公司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5-05-27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26日上午11时

    2.召开地点:金海滩会所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丁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14,949,7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4.44%。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71,631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14,949,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63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14,949,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63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14,949,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63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14,949,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63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14,949,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1,63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指派龙云飞律师、邓筠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认为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