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4月12日下午13:30-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一名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583,067.6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811,127.98元,提取法定公益金905,563.9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59,161.6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525,537.39元。根据公司通过的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决定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2年年末公司总股本83,976,6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30元(含税),共派出现金2,519,300.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006,236.87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五、因工作变动原因,张克科监事在本次监事会议上提交了辞职申请,监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并对其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北大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推荐,审议并通过提名石俊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对公司2002年度运作情况、经营决策进行了监督、审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以及对股东大会议案、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依法规范运作。
    2、本监事会认为2002年度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