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4月9日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委托理财协议书》,委托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委托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起始日期为:2001年4月9日至2002年4月8日。2002年4月8日到期后,本公司继续委托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在收回现金人民币400万元的基础上,以计提委托理财减值准备后的余额人民币43,236,589元为委托金额,委托投资管理期限一年,起始日期为:2002年4月9日至2003年4月8日。(相关公告见200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
    该委托理财事项于2003年4月8日到期并结束,截止2003年4月10日,本公司已将上述委托理财本金及投资收益共计人民币46,236,586.59元收回。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