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3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蛇口支行签订了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0,000元)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月利率为4.425‰,借款期限自2003年3月20日至2004年3月19日。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北大高科方正指纹技术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9日与华夏银行北京和平门支行签署了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0,000.00元)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年利率为5.841%,借款期限自2003年3月19日至2004年3月19日。该等借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03年3月19日至2006年3月19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