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1月2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工业大道支行签订了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0,000元)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年利率为5.04%,借款期限为:2003年1月2日至2003年7月2日。
    本公司于2003年1月3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工业大道支行签订了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0,000元)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年利率为5.04%,借款期限为:2003年1月3日至2003年7月3日。
    该等借款均由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