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5月28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只提前了29天通知股东,违反了《公司 法》必须提前30天通知的规定。为了充分尊重股民,体现法规的严肃性,本公司于19 95年10月8日上午在蛇口幸福中心重新召开第六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9 人,代表股份42722159股,占总股本的50.48%,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参加会议的股东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批准公司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2.批准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
    3.批准公司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4.批准公司1994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股利分配41.6%, 法定盈余公 积48.4%,公益金10%;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0.6元人民币;
    5.批准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6.批准公司在适当的时候进行配售新股工作,配售比例为27.27%, 配售价格每 股3.2-3.5元人民币,待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后另行详细公布;
    7.批准对公司章程进行的修改;
    8.会议同意增选过永鲁先生为董事;
    9.大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继续授权。
    特此公告
    
深圳蛇口安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