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2年7月31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工业大道支行签署了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RMB50,000,000)的综合授信协议(有效使用期限:从2002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止)。该综合授信协议由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上述综合授信协议,本公司于同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工业大道支行签订了人民币壹仟万元的借款合同(RMB10,000,000元),年利率为5.04%,借款期限:2002年7月31日至2003年1月31日。
    另外,本公司于2002年8月1日归还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华侨城支行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