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2年7月10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蛇口支行签订了人民币贰仟万 元(RMB20,000,000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月利率为4.2‰,借款期限为6个月, 自2002年7月10日至2003年1月10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