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2年6月18日,本公司和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双方合作研究、 开发、生产公安专用掌上电脑的全方位战略合作协议。兹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作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代表:陈章良,注册地址: 深圳市蛇口太子路新时代广场27楼。本公司是北京大学间接控股的一家以生物特征 识别和生物制药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是公安信息化领域的行业领导者,在指纹 技术以及公安信息化领域有着自身特色和明显的优势。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柳传志,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 南路10号。该公司为国际著名IT企业,在国内IT技术领域和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在 手持式设备设计、生产和销售等领域均具有雄厚的实力和丰富的经验。
    二、协议签署时间、地点及合作有效期限:
    1、 时间:2002年6月18日
    2、 地点:北京
    3、 合作期限:自2002年6月18日至2005年6月18日。
    三、合作内容:
    双方合作的产品定位在公安刑侦、治安、二代证以及其他相关领域。双方首次 共同合作的产品名称拟定为:“北大高科-联想移动警务”。同时,双方的合作是 一个长期的、战略的合作,双方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来不断推进市场。在本战略合 作协议基础上,依据具体的产品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双方还需要签订在此战略合 作协议框架下的具体商务合同以补充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此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以指纹核心算法为基础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是本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 分。双方首次合作的产品“北大高科-联想移动警务”,将支持指纹采集、第二代 公民身份证读取和无线网络,产品集成了大量公安应用程序,并可以通过无线网络 和公安后台应用程序结合。这是本公司指纹技术在公安领域应用的又一重大突破。 本公司主要提供其自有知识产权的指纹算法,结合其在公安行业多年的经验和丰富 的市场网络,承担相关公安掌上电脑应用软件的开发;联想主要提供掌上电脑的制 造技术,相关硬件的研发、生产,同时利用其遍布全国的销售渠道作为市场资源。 这次双方的成功合作,可以借助各自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对推动公司指纹新产品的 开发和成功应用将起到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