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3月24 日 中午12:00- 1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 会议形成决议如 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八、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运作情况、经营决策和2002年3月24 日召开的 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有关决议进行了有效监督、审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以及对股东大会议案、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能依法规范运作。
    2、本监事会认为2001年度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 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本监事会认为在过去的一年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使公司彻底告别了传 统的交通运输行业而转向高新技术产业,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并为未来的发 展打下基础。
    4、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0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 程序完 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5、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2 年度利润分配政 策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的需要来确定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切实可 行的。审议通过的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有助于鼓励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行使职能,降低经营管理风险,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