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3月24 日 上午9:30-1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2 名董事因故不能出 席,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董事职权,列席监事2人、高级管理人员2人。会议形成决 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61,984, 462.8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095,114.62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850,413.58元后, 未分配利润9,244,701.04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924,470.10元,按5 %提取法定 公益金462,235.0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857,995.89元。按公司2001 年 末总股本83,976,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 元(含 税),共计4,198,834.20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按照2002年实现的税后利润, 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可供分配的利润 不低于30%用于向全体股东分配, 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拟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 的比例不低于10%。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以派发现金或送红股的方式分配,派发 现金比例不低于股利分配的10%。
    2002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 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调整的权利。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鼓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行使职能, 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 任职风险配套转移机制,帮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轻压力,果断决策, 降低经营管 理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同意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具体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办理。
    八、会议决定于200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一、二、四、五、六、七项需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