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发字[2001〗488号《关于加强对深圳市上市公 司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清收工作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偿还欠款事项信息披露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本公司对 现有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清查和核实, 并加强了对大股东和关联公司所 占用资金的清收工作。本公司有两笔应收大股东及关联公司款项:一是本公司为大 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代垫的资产转让税费人民币193.42万元, 二是深港 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下属公司—北京北大高科方正指纹技术有限公 司往来款人民币950万元(上述关联资金的往来行为在2001年中报中均已作了披露) 。经过与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沟通协调,目前上述款项已经全部清偿完毕,其中招商局 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所欠本公司资产转让税费人民币193.42万元于12月19日汇入本 公司帐户,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欠北京指纹公司的往来款人民币950万元 于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帐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