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9月3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工业大道支行签署了最高授信额度 为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的综合授信协议, 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内 各具体业务的具体授信额度为:1、一般贷款:人民币伍佰万元(RMB5,000,000);2、 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RMB15,000,000)。 本次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 使用期限为:从2001年9月3日至2002年9月3日。
    根据上述授信额度,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工业大道支行于2001年9月3日 签署了短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RMB5,000,000),用于本公司流 动资金周转,借款年利率为5.85%,借款期限为:2001年9月3日至2002年9月3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