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28日在深圳市蛇口新时代广场 30 楼3003室召开了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数39, 836 ,8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83,976,684 股的47.4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了下列议案:
    1、以39,836,85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0 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北大 方正兴园电子有限公司19.5%股权的议案》。
    2、以39,836,85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 北大方正兴园电子有限公司17.5%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确立我公司主营业务,树立高科技的市场形象,同时鉴于指纹自动识别 业务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 公司决定:以现金方式受让北京北大方正 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北大方正兴园电子有限公司19.5%的股权, 受让价格为人民 币2005万元;以现金方式受让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北大方正兴园 电子有限公司17.5%的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1799万元。该等股权转让完成后,连 同先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北京北大方正兴园电子有限公司35%的股权, 本公司共持有 北京北大方正兴园电子有限公司72%的股权, 从而形成对北京北大方正兴园电子有 限公司的绝对控股,指纹自动识别业务将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未来公司向高 科技产业深入发展奠定基础。
    3、以39,836,85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 %), 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即将公司注册地址由 现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蛇口新时代广场27楼A-D”。
    4、以39,836,85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即将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 住所:深圳市蛇口港湾一路招港大厦八楼”修改为“公司住所:深圳市蛇口新时代 广场27楼A-D”。
    本次股本大会经深圳市国浩律师事务所张敬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 见》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