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6月27 日收到《财政部关于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1]421号),文件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 司将所持本公司的3186.3151 万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深圳市北大高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8397.6684万股, 其中深圳市北大 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186.3151万股,占总股本的37.94%。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股份数目已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 根据《证券 法》有关规定,受让方深圳市北大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深圳 市北大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近期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豁免。
    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将随时披露,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