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01年5月23日在深圳蛇口新时代广场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 ,实到3 人。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受让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所持有的北 京北大方正兴园电子有限公司19.5%股权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受让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北大方正兴园电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兴园”)17.5%股权的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提请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内 容、表决程序及作出的会议决议进行了有效监督,本监事会认为:
    1、上述交易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上述交易定价合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3、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共持有方正兴园72%的股权,从而形成对方正兴园 的绝对控股,指纹自动识别业务将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未来公司向高科技产业深 入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4、 由于方正集团是公司的潜在关联法人, 公司受让方正集团所持有的方正兴 园19.5%股权的交易属关联交易,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也将为此发布关联交易公告。
    5、 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
    6、 本监事会还注意到,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01年6月28日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公司受让方正集团所持有的方正 兴园19.5%股权的关联交易时,有利害关系之关联人将放弃表决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