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定于2001年4月2日上午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议程及有关事项的 通知已于2001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公告。现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 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94%的股份)提出在公司2000 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三项新 的议案,内容如下:
    (一)关于将公司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部分用于弥补公司截止2000年12月 31日累计未弥补亏损(具体数额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限)的议案;
    (二)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具体授权的议案:
    1、授权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风险投资(包括参股、控股、收购兼 并其他企业等)权限为所投资运用资金额度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30%;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资产负债率控制在不超过50%的范围内向银行贷款。
    (三)关于增加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上述第(二)项第1款议案的授权内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九十七条需作相应 修改。原内容“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为所投资运用资金占公 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不超过5%,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拟修改为“董事会运用公 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为所投资运用资金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30%, 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议案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将在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补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蛇口安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