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鹏所专审字[2006]137 号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出具了深鹏所股审字【2006】043号审计报告。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对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如下:
    经审核,贵公司2005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主要是由于2005 年出售子公司北京北大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而未合并其2005 年的资产负债表而产生的贵公司与子公司北京北大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北大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20,166,478.11 元和担保15,000,000.00 元(详见深鹏所股审字【2006】043 号审计报告)。除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资金往来和担保外,我们未发现贵公司存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及的情况,包括:
    1、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3、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4、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5、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6、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附件: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
    2、对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情况表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深圳
    2006 年4 月17 日
    梁 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文爱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