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就股东持股变动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接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北大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知,深圳市北大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本公司的671.8135万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8%)协议出让给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的申请,目前正等待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最终批准。
    有关上述股权转让的公告详见2003年10月29日、11月1日、2004年1月1日、2月7日、3月13日、4月10日、5月19日、6月19日、7月24日、8月25日、9月25日、10月30日、11月30日、12月31日、1月29日、3月5日、3月31日的《证券时报》。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