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媒简述
    近日,某媒体发表了题为《北大高科巨债殃及青鸟华光》一文。文中涉及本公司名称、股票代码及公司徽标,文章内容提及本公司被青鸟华光收购,“公司拥有50个亿的巨额资产,手下拥有众多子公司,而且有些控股子公司还在香港上市。由北大青鸟转投青鸟华光,带来30亿元负债”;经营项目为“教育产业和房地产项目”。为避免文章内容可能对北大高科(000004)的广大投资者造成误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条款,本公司对此特做澄清公告。
    二、澄清声明
    1、本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04,股票简称:北大高科。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生物特征识别系统、生物制药的研发和销售。本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教育产业和房地产项目。
    2、本公司截止2004年6月30日的总资产213,608,064.74元,总负债89,413,972.76元;下属控股子公司4个。
    3、2002年9月23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北大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原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签订了《关于深圳市北大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北大未名受让北京北大高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北大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于2003年1月14日正式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北大未名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北大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公告刊登于2002年9月27日《证券时报》)至此,本公司与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4、本公司与青鸟华光除最终控制人同为北京大学外,无任何股权方面的关联关系。
    5、综上所述,本公司与上述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北大高科”完全不相符。
    本公司保留对上述媒体进行责任追究的权利。
    三、郑重提醒:
    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