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3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2003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976,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3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24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6月18日;除息日为2003年6月1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3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有股、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2、公众未托管的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科技园科智西路1号23栋北2楼
    联系人:蒋伟诚 朱虎诚
    联系电话:0755-26954161 传真:0755-26954157
    
深圳市北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