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经延期后于1996年6月 11 日下午在中国深圳市和平路42号金田大厦28楼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93 人,代表股份73,234,412股,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本次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经本届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如下报告及议案(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圳市公证处公证):
    1.199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199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聘请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深圳)为本公司 1996年度境内外核数师,聘请安达信公司为本公司1996年度财务顾问;
    5.增补朱振中先生、陈远豪先生、朱海平先生和王道海先生为董事;
    6.其他授权议案;
    7.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1995年度利润分配为提取公积金30%、公益金10%、分红基金60%;分红基 金为6,143,716元人民币,另以资本公积金49,428,548.20元人民币转增股本,合计为 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此方案须经中国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后正式生效。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