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 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做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 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公司1995年6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 监会复审同意,批准文号证监发审字〔1995〕69号。
    二、配股方案概要:
    1、配股比例及数量:按1995年度送红股后的A股股本配售18388.4649 万股普通 股,配售比例为10:2.5(即在1994年末A股总股本的基本上每10股配售3股) ,向全体A 股股本配售4597.1162万股普通股。其中社会公众和内部职工部分配售3197.4083万 股,国有股部分配售255.7186万股,法人股部分配售1143.9890万股。国有股东、 法 人股东均已表示放弃本次配股权,并愿意以每份0.1元的价格转让是次配股权;因此, 公众股东还可依10:1.094的比例有偿获得国有股东、法人股东转配部分, 未售出部 分作自动弃权处理。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流通问题未做新规定以前, 由国家 拥有和法人持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2、配股的认购方式:
    股东凭持有股份直接缴款认购其获配股份,从国有股东、 法人股东受让配股权 的投资者凭配股权转让比例、价格缴款认购可配部分。
    3、咨询地点:中国深圳市和平路42号金田大厦24楼
    联系人:卓宾、胡济荣
    电话:0755--5573548转32406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