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召开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于1997年3月11日下午2时起在 深圳富临酒店举行。本次会议授权股东代表88名,到会股东代表33名。代表出席股 份121,328,4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2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下列议案:
    一、董事会关于配股方案及募集资金用途报告
    配股比例:按现行股本3174047649股计算,每 10 股配 2. 727 股, 共计配股 86467540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股价格幅度范围:4.5-5元人民币
    配售方式:全部配售股份以现金认购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发展集团在深圳的城市居民住宅项目, 进行在深的土 地储备,扩大精密礼品制作规模及补充流动资金。
    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一年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配股价格幅度范围内决定配股价格及组织实 施配股计划。
    本次配股方案尚须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 准后方可实施。
    二、确认刘元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因个人意愿,刘元生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承董事会命    秘书 肖莉
    谨 启
    深圳,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