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近日媒体关于本行股权转让诸多报道和传言,本行已于昨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临时公告。但当天又有个别媒体对此事做了报道。经本行再次问询有关方面,有关深发展股权转让谈判的进程正如本行公告披露的,正在进行中,目前尚未达成结果,本行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行在此郑重声明:本行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一直切实履行自身信息披露的义务,有关股权转让的任何信息,都应当以公司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200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