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近日媒体关于本行股权转让的报道和传言较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经本行问询有关股东,现公告如下:本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与美国新桥投资集团的股权转让谈判正在进行中,收购过渡期管理委员会运作正常,本行一切业务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另外,近日本行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同意筹建深圳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的批复》(昆银复[2003]9号),同意深圳发展银行筹建昆明分行。待昆明分行筹建完毕,本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申报开业。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200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