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本行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甬银复[2002]207号《关于同意深圳发展银行宁波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同意深圳发展银行宁波支行升格为分行;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银复[2002]92号《关于深圳发展银行佛山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同意深圳发展银行佛山支行升格为分行。
    本行以上二支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换领《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换领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200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