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行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数额及时间
    本行于1999年8月16日召开了 199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通过了 1999年度配股方案的各项议案,并于2000年6月22日的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通过了关于延长配股有效期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 ]154号文批准,同意本行在1998年末总股本1,551,847,092股的基础上,以每10 股 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
    根据本次实际配股认购情况及本行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签定的配股承销协议, 本行本次实际配股总数为393,975,057.00股,每股配股价8.00元,实收配股资金3 ,151,800,456.00元,扣除与本次配股相关的费用61,915,333.08元,实际配股募集 资金为3,089,885,122.92元,于2000年11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 所(深鹏所验字[2000]16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至2002年3月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和配股说明书使用计划 情况的比较。
    根据配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 本金和拓展分支机构,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增加了本行的股本及资本公积金共计 3,089,885,122.92元,充实了本行的资本金。
    配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拓展分支机构情况及其相关的营运资金投入情况和实际情 况比较如下:
    1、配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和实际营运投入情况比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配股说明书承诺
项 目 计划投入 2000年投入
1、拓展分支机构,
拨付新设机构营
运资金
①北京分行 495,000,000.00 200,000,000.00
②大连分行 440,000,000.00 100,000,000.00
③重庆分行 500,000,000.00 100,000,000.00
④南京分行 430,000,000.00 100,000,000.00
⑤青岛分行 500,000,000.00 -
小计 2,365,000,000.00 500,000,000.00
2、充实资本金
及营运资金
①总行 215,000,000.00 224,885,122.92
②广州分行 300,000,000.00 100,000,000.00
③上海分行 200,000,000.00 100,000,000.00
小计 715,000,000.00 424,885,122.92
合计 3,080,000,000.00 924,885,122.92
实际投入营运资金
项 目 2001年投入 2002年投入 合 计
1、拓展分支机构,
拨付新设机构营
运资金
①北京分行 295,000,000.00 - 495,000,000.00
②大连分行 340,000,000.00 - 440,000,000.00
③重庆分行 400,000,000.00 - 500,000,000.00
④南京分行 330,000,000.00 - 430,000,000.00
⑤青岛分行 100,159,277.60 399,840,722.40 500,000,000.00
小计 1,465,159,277.60 399,840,722.40 2,365,000,000.00
2、充实资本金
及营运资金
①总行 - - 224,885,122.92
②广州分行 200,000,000.00 - 300,000,000.00
③上海分行 100,000,000.00 - 200,000,000.00
小计 300,000,000.00 - 724,885,122.92
合计 1,765,159,277.60 399,840,722.40 3,089,885,122.92
    上表所列表明,截至2002年3月31日,本行前次募集资金已按配股说明书承诺, 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实际募集资金大于计划使用资金的差额9,885,122.92元,用 于补充总行资本金。前次募集资金在未拨付上述分支行营运资金前,用作充实总行 资本金用途。
    配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拓展分支机构情况及其相关的营运资金投入事项已全部完 成。另外,于2001 年度, 本行从总行营运资金拨付新设的天津分行及济南分行各 100,000,000.00元。
    2、项目实际完成程度及效益情况
    北京、大连、重庆、广州及上海分行在配股前已开业,青岛及南京分行在筹建 阶段,经人民银行批准,南京分行于2000年11月正式营业,青岛分行于2002年3 月 正式营业(2001年拨付筹办资金100,159,277.60元)。
    本行未在2000年度的配股说明书中进行专项的盈利预测。募集资金投入各分行 及补充总行营运资金所产生直接效益亦无法单独核算列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全部 用作充实资本金后,截至2002年3月31日,本行各项贷款(不含贴现融资)比 2000 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后月末)增加269.4亿元,增长66%,各项存款增加352. 3亿元,增长74%。前次募集资金产生的间接效益明显。2001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 产收益率(加权平均)为10.82%,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平均水平。
    三、会计师审核意见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关于本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 鹏所特[2002]84号), 认为本行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有关信 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截至2002年3月31 日的实际使 用情况完全相符。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200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