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鹏所特字[2001]30号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在200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贵行的内部控制系统进 行审查和评价,我们的审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 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 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
    我们对贵行内部控制系统的审查程序是结合对贵行2000年度的会计报表一般的 审计程序进行,我们审查和评估了一些内部控制关键领域及主要业务流程,如财务 会计系统管理及核算方法,存贷款流程及风险控制、投资业务风险控制等方面,上 述审查程序的目的是帮助我们确定审计程序,以便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并 非对内部管理及控制系统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合理性作出保证及揭示全部可能存在 的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缺陷是指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上存在一个或多个重大不 足,从而不能减低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误或违规事项发生的风险,而该等错 误或违规事项亦不能在员工的日常工作过程中被揭示出来。
    在我们进行的上述审查程序中,我们并未发现贵行内部控制系统存在重大缺陷。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克理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