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行自查,发现我行在1996年证券经营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目前正在进一步检查,详细情况将根据检查结果再行公告。
    经查,上述违规经营问题未影响我行96年度利润。因此,董事会仍按原利润分配预案(10股送红股5股,派现金2元(含税))提交本月26日召开的股东会议审议,经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实施。
    现按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特予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