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行199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 税后利润78748万元的10%提取公积金7875万元,5%提取公益金3937万元,可分利 润66936万元,连同上年滚存存利润15390万元,1996年可分红派息利润为82326 万 元,分配方式为以1996年末总股数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5股,共送红股51728万股, 每10股派现金息2元(含税),共派现金20691万元,余9907万元作为滚存利润留存。
    以上方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199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