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24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是2007年7月26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董事16人(包括独立董事6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有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单伟建、张桐以(Justin Chang)、欧巍(Au Ngai)、钱本源、王开国、金式如、采振祥、肖遂宁、郝珠江、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郑学定、袁成第、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共15人。独立董事孙昌基因事未参加会议。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和整改报告》及其附件《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问答》。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