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07年6月8日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并于2007年6月14日刊登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7年6月16日刊登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复牌延期公告》。
    2、2007年6月20日本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由"S深发展A"变更为"深发展A"。
    3、2007年6月20日本公司股票不计算对价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1、国有股 1,717,146 0.09 1、国有法人持股 1,717,146 0.08 2、社会法人股 186,639,733 9.59 2、社会法人持股 186,223,069 8.92 3、境外法人股 348,103,305 17.89 3、境外法人持股 348,103,305 16.68 4、境内自然人持股 416,664 0.02 5、董、监事及高 管人员股份 110,374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36,460,184 27.5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份合计 536,570,558 25.71 二、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1,409,361,965 72.43 人民币普通股 1,550,187,787 74.29 其中:董、监事及高 管人员股份 100,340 流通股份合计 1,409,361,965 72.43 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合计 1,550,187,787 74.29 三、股份总数 1,945,822,149 100.00 三、股份总数 2,086,758,345 100.00
    注:1、本表数据未包含未来权证被行权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2、深圳市鸿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16,664股已经司法过户到自然人。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比例及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 占总股本 份数量(股) 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348,103,305 16.68% 其中: 104,337,917 5% 2008 年6 月20 日 NEWBRIDGE ASIA AIV 104,337,917 5% 2009 年6 月20 日 注 Ⅲ,L.P. 139,427,471 6.68% 2010 年6 月20 日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188,356,879 9.03% 2008 年6 月20 日 相关法定承诺
    注:NEWBRIDGE ASIA AIV Ⅲ,L.P.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
    2006 年 2006年12 月31 日
    实施前 0.67 3.33
    实施后 0.62 3.10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