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07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A4版就本公司股改进行了报道。
    二、澄清声明
    1、本公司董事长的发言是对本公司二类股东就股改一事进行沟通的情况说明,上述媒体报道本公司董事长就股改提问的说明并不代表本公司以及董事会对股改问题的意见。
    2、本公司董事会未收到非流通股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股改动议,董事会也未做出关于股改的相应决议。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公平披露公司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是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敬请广大投资者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4、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情况,请具体见同日刊登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