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05年9月28日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通用电气金融国际金融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气")签订了《认购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深圳发展银行通过定向募集方式向通用电气发行、且通用电气认购深发展股份。股份的总认购金额为一亿美元。每股售价为5.247元人民币,即双方就该项定向募集发行发布公告之日前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A股平均收盘价格的85%。此次认购的股份所占比例与现有外方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24.99%。
    二、2005年9月28日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规定,双方进行合作,以进一步发展深圳发展银行的消费金融业务。通用电气将向银行提供零售业务方面在(a)风险;(b)运营;(c)市场营销;(d)系统;(e)战略和(f)融资方面的咨询服务,在消费融资业务方面向银行提供通用电气的全球性专业技术,包括在产品开发、系统和营销、融资技巧、风险管理、运营和员工培训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本协议的期限为五年,本协议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续延。本交易属关联交易,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二项协议尚需中国证监会、银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批准方能生效。
    三、公司认为在目前诸多工作中股权分置改革是最为优先的。公司与通用电气的协议并不影响公司继续配合相关股东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后,才提议召开审议与上述二项协议有关的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本公司的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