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1994年度实际可分红派息利润32232.7万元,按1994年末普通股总股本43107万股计,每股0.7477元。本行董事会依据有关法规,在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前提下进行了认真讨论,建议本行199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如下:每10股普通股送红股2股,派现金股息3元。
    以上方案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199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