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05年6月13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05年6月17日下午在本行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包括独立董事4人),实到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单伟建、蓝德彰(John D.Langlois)、欧巍(Au Ngai)、钱本源、周俊、金式如、采振祥、米高奥汉仑(MichaelOHanlon)、郝珠江、郑学定、袁成第共12人。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戴德时(Timothy D. Dattels)因事不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欧巍(Au Ngai)行使表决权。
    本行第五届监事会黄守岩、王魁芝、管维立、吴正章、仇卫平、罗龙、康典监事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本行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行长和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会议由代理董事长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主持。会议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选举法兰克纽曼(Frank Newman)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在通过任职资格审核前继续代理行使董事长职能。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博民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聘任王博民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袁成第、郑学定、郝珠江、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王博民先生担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需要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冯宝森先生不再担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冯宝森先生不再担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但继续分管公司后勤工作。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袁成第、郑学定、郝珠江、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2005年6月21日
    附件:
    王博民先生简历
    王博民先生简历
    王博民先生,男,42岁,籍贯中国青岛。台湾逢甲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士,美国曼菲斯大学金融商学院计量财务金融学硕士,获英国剑桥大学金融衍生产品数学博士入学许可。王博民先生早年留学美国后,曾担任固定收入产品分析师(fixed incomeproduct analyst)与金融企业的研究经理。从1994年起,王先生担任丰田汽车台湾公司的衍生产品经理负责操作衍生性产品,美元与日元等外汇的风险避险操作和台币的流动性管理等。王先生在1995年6月加入花旗银行台湾分行之后被提升为副总裁,负责市场风险和金融工程等。王先生在2002年成为台新金融控股(台新金控)的高级副总裁兼副首席财务官并于第二年转任台新金控的高级副总裁兼风险执行官。台新金控为台湾著名的金融控股公司,总资产为284亿美元,持有台湾著名的台新银行。台新银行在全台湾有超过百个营业网点,规模较大。王博民先生2005年5月起任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并在2005年6月17日的深圳发展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被聘任为深圳发展银行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