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已于2005年4月20日就本行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有关情况作了公告,现进一步公告如下:
    本行新管理层对上述贷款的回收高度重视。目前,本行已经采取了积极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关单位已分别向本行出具了资金流向的确认函,并出具了担保函,追加了新的担保,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取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有关本行信息以本行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    200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