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召集情况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月11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红叶娱乐广场召开。会议由本行董事会召集。由于本行董事长和董事会部分人员不在深圳,未能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本行股东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持会议,因此代表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李敬和先生主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449,997,932股,占本行有表决权总股本1,945,822,149股的23.13%。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共有6人(1名非流通股股东同时持有流通股),非流通股股东4人。
    三、提案的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王魁芝、管维立为本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中管维立为外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大会以898,730,790票同意,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数的199.72%,通过选举王魁芝为本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其中流通股股东的同意票有1,265,080票,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票有897,465,710票。
    大会以898,730,790票同意,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数的199.72%,通过选举管维立为本行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其中流通股股东的同意票有1,265,080票,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票有897,465,710票。
    大会以1,265,074票同意,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数的0.28%,未通过选举李兆良为本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其中流通股股东的同意票有1,265,074票,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票有0票。
    大会以1,265,074票同意,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数的0.28%,未通过选举周建国为本行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其中流通股股东的同意票有1,265,074票,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票有0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聘请了君合律师事务所熊明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载有本行董事签字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200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