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行收到四家市属国有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和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来函,该函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和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近日与Newbridge Asia AIV III, L.P.就双方于2004年5月29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交割期限进行了再次协商,双方决定在200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交割。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200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