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议选举产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函》以及深圳发展银行监事会《关于提议召开深圳发展银行临时股东大会的函》,2004年12月8日深圳发展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共有11人,其中董事沈正中委托董事金式如代为行使表决,董事叶连捷、王玉洁,独立董事张志平因事缺席。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于2005年1月11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    200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