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行收到四家市属国有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和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来函,该函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和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04年11月25日与Newbridge AsiaAIVIII, L.P.(以下简称"新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第一修订本》(以下简称"《第一修订本》"),对于四家股东与新桥于2004年5月29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交割期限进行了延期。根据《第一修订本》的规定,《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交割期限由原来规定的《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的第180天变更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的第247天。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