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本行董事会向收购过渡期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所作出的授权已经届满,本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等四家国有股东与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公司仍未能就股权转让与收购事宜达成协议。为保证本行持续稳健经营,经本行董事会研究决定,撤消收购过渡期管理委员会。自授权届满之日起,原收购过渡期管理委员会不再行使本行董事会授予的任何职权。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    董事会
    2003年5月12日